医药学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高级职务评聘材料 送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8-10-30 访问次数:1901

各学院、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文件精神和《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部实际,为做好今年教师高级职务评聘材料送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由各个学院分别按照专家库送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10份,评审结果同意数低于80%的,原则上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申报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8份,评审结果同意数低于6份的,原则上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二、同行专家:同行专家应在该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学风正派。国内专家原则上要求原 985、中科院、学科评估排名前 5 的高校或研究所的 正高级专家(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 次专家占一定比例,高层次专家不限于上述单位)。    三、送审费:按财务相关规定,请各学院分别到计财处预缴费用。

四、送审材料:任职条件、《高级职务申报表》、个人详细简历、不超过5份的代表性论著全文、《同行专家评阅意见表》。

五、送审时间:送审工作请于11月下旬前完成。

 

另外,对于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尚在有效期的申报者,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重新送审。“重新送审”是放弃往年所有有效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按照今年送审要求重新送审。

 

浙江大学医药学部

2018年10月

 

 

 

 

附件:

附件 1:同行专家评阅意见表.doc

附件2: 送审论著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