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学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百人计划”研究员中期评估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8-10-10 访问次数:654
为关心和支持青年人才更好地成长和发展,营造能持续推进优秀青年人才成长发展的用人环境,发挥优秀青年人才标杆作用,根据《浙江大学“百人计划”试行办法 》(浙大发人〔2014〕25号)及《关于做好医学部引进人才中期评估与期满考核的相关规定(试行)》(医学部发[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就医药学部2018年度“百人计划”研究员和特聘研究员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评估的人员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入职满3年的 “百人计划”研究员。
二、评估时间与流程:
医药学部定于2018年11月11日上午8:30在医学院综合楼705会议室举行评估会。参加评估的人员需提交评估会专用材料(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1),个人详细的CV,及相关的总结报告(附件2),并本人到评估会现场以PPT的方式报告工作并回答专家提问。
评估会的具体流程为:
1. 参加评估的人才以PPT形式汇报最新工作进展,每人20分钟;
2. 学科或单位的负责人汇报为其提供的工作条件和支持措施,包括对每位“百人计划”人才科研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使其尽快融入学科和团队方面所做工作情况等,时间为3分钟;
3. 汇报后,评委与参加评估的人才就其工作中所面临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互动交流,并提出对其下一步工作的建议,时间为10分钟;
4. 评估专家评委充分评议后,无记名投票确定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杰出、进展良好、进展不佳三个类别。
对于评估为“杰出”的人才,由院系给予支持,提高其个人薪酬待遇,并根据评估专家的意见及个人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增加科研配套经费。
请学院通知参加评估的老师提前安排好时间并做好材料准备,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ffsun@zju.edu.cn,便于我们提前发送给各位评估专家。
浙江大学医药学部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8年医药学部“百人计划”评估材料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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