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8-09-18 访问次数:1055

 为大力培养药学类专业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展示全国药学生在药学科学和药学服务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和实践成效,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和中国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每年面向大陆和港澳台地区药学院校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已成功举办了十届。

       今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拟定于12月7日-9日在杭州召开,由浙江大学药学院承办。

       现将本届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论坛将分为“专家学术报告”、“壁报交流”、“学生成果展示和评选”等活动版块。

二、参赛选题

     “药学科学”子论坛参赛要求从药剂学、中药学、生化药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七个领域中进行选题。

     “药学服务”子论坛参赛要求紧密结合学生在药学服务实践中的经历和心得,围绕“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进行选题,不接受科研类选题。

三、参赛对象及名额

       面向每个子论坛,教指委和专委会委员单位(详见附件1)可选派2个参赛项目,其他高校可选派1个参赛项目。

       参加“药学科学”子论坛的参赛对象:在药学类本科创新创业项目中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团队;

       参加“药学服务”子论坛的参赛对象:仅限设有临床药学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高校参赛。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中药学专业(临床药学方向)的高年级本科生或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且累计有一年及以上药学服务的实践经历。论坛还将邀请港澳台药学类专业本科生共同参与成果交流分享。

       每个单位参加论坛的师生人数不超6人为宜。学生参赛代表须为项目主要完成者,经答辩被评委判定为非参赛者完成的项目,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四、论坛时间

       12月7日:报到、壁报交流;

       12月8日:上午专家报告,下午分论坛;

       12月9日:闭幕式,颁奖。

五、报名流程

1.报名

      请各校收悉本通知后尽快确定“药苑论坛”工作联系人和参会代表,填写参赛回执(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会务组,邮箱地址:zjuyylt_2018@163.com。

       本次论坛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为统一管理,每个参赛单位只分配一个登录账号,建议由常务联系人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40.135.23:83/login.jsp),进行填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5日。10月15日24:00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未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或提交材料者不予补报。

2.第二轮通知

       9月底,会务组将根据报名信息发送第二轮会议通知,请各校工作联系人注意查收。

六、会务费用

       论坛活动期间,承办单位承担每个参赛项目1名学生的食宿费用,带队教师、超出部分的学生须另行缴纳会务费和住宿费。参加人员的往来交通费用自理。

七、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将在各参展壁报和参赛作品中评选“优秀壁报奖”、“优秀成果奖”和“优秀论文奖”,其中“优秀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论坛承办单位(浙江大学药学院)

联系人:朱卡林, 沈丽娟

电话及传真:0571-88208420

E-mail: zjuyylt_2018@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邮编:310058)

2. 论坛秘书工作处(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报名管理)

联系人:黄锐,胡巍

电话:025-86185205,86185212

 

附件:

1. 第十一届药苑论坛第一轮通知


2. “药苑论坛”参赛回执